江 蘇 省 物 價 局 |
文 件 |
江 蘇 省 住 房 和 城 鄉(xiāng) 建 設 廳 |
蘇價服〔2014〕383號
省物價局 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規(guī)范工程
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管縣(市)物價局、住建局(委):
為適應當前工程造價領域新要求,規(guī)范全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行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建設工程造價中介服務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現(xiàn)就我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是指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接受委托,對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提供專業(yè)咨詢服務,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活動所收取的費用。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包括:工程建設項目投資估算、設計概算的編制、審核;工程預算、工程量清單、工程招標控制價(標底)、投標報價、工程結算的編制、審核;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以及與工程造價業(yè)務有關的咨詢服務項目。
二、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競爭、自愿有償、委托人付費的原則。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行為準則,按照《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與委托方依法簽訂咨詢服務合同,明確服務內容、履約期限、收費標準、支付方式等事項,并嚴格按照《江蘇省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指導規(guī)程》提供質量合格的服務。
三、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采用差額定率分檔累進方法計算,收費標準見附件1。采用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資項目,以及政府委托服務的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按不高于此收費標準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除此以外的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委托雙方可依據(jù)服務成本、服務質量和市場供求狀況等參照執(zhí)行,合同約定。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執(zhí)行期1年。以前與本通知相抵觸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在本通知執(zhí)行日期之前已簽訂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按合同執(zhí)行,未簽訂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按本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1.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
2.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說明
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14年11月25日
江蘇省物價局辦公室 2014年11月28日印發(fā)
附件1
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
費率:‰
序號 | 造價管理階段 | 咨詢項目 | 收費基數(shù) | 差額定率分檔累進制收費 | |||||||
≤500萬元 | ≤1000萬元 | ≤5000萬元 | ≤1億 | ≤5億 | >5億 | ||||||
1 | 投資決策階段 | 投資估算編制或審核 | 總投資 | 1 | 0.8 | 0.6 | 0.4 | 0.3 | 0.2 | ||
2 | 設計階段 | 編制設計概算 | 概算價 | 1.5 | 1.3 | 1 | 0.9 | 0.8 | 0.7 | ||
3 | 審核設計概算 | 概算價 | 1 | 0.8 | 0.7 | 0.6 | 0.5 | 0.4 | |||
4 | 招標階段 | 單獨編制工程量清單 | 中標價 或合同價 | 2.7 | 2.5 | 2.1 | 1.9 | 1.7 | 1.5 | ||
5 | 單獨審核工程量清單 | 中標價 或合同價 | 1.9 | 1.8 | 1.5 | 1.3 | 1.2 | 1.1 | |||
6 | 工程預算、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不含編制工程量清單)編制 | 建安工程 造價 | 1.5 | 1.2 | 1 | 0.8 | 0.6 | 0.4 | |||
7 | 工程預算、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不含審核工程量清單)審核 | 送審建安 工程造價 | 1 | 0.8 | 0.6 | 0.5 | 0.4 | 0.3 | |||
8 | 工程預算、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含工程量清單編制)編制 | 建安工程 造價 | 3.8 | 3.4 | 3 | 2.4 | 2 | 1.6 | |||
9 | 工程預算、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含工程量清單審核)審核 | 送審建安 工程造價 | 2.7 | 2.4 | 2.1 | 1.7 | 1.4 | 1.1 | |||
10 | 施工階段 | 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 | 基本收費 | 送審建安 工程造價 | 9 | 8 | 6 | 4 | 3.5 | 3 | |
效益收費 | 過程造價 核減 | 4% | |||||||||
駐場收費 | 送審建安 工程造價 | 5.8 | 5.4 | 4.3 | 3 | 2.5 | 2 | ||||
11 | 竣工結算階段 | 工程結算編制 | 建安工程 造價 | 1.8 | 1.4 | 1.1 | 0.9 | 0.7 | 0.5 | ||
12 | 工程結算審核 | 基本收費 | 送審建安 工程造價 | 1.8 | 1.4 | 1.1 | 0.9 | 0.7 | 0.5 | ||
效益收費 | 核增額 加核減額 | 6% | |||||||||
13 |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 | 司法鑒定委托標的額 | 10 | 8 | 7 | 6 | 5 | 4 | |||
14 | 鋼筋及預埋件計算(另算) | 按實際鋼筋使用量 | 12元/噸 |
附件2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說明
一、本表收費實行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費,當單項工程咨詢服務收費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計。
二、計費基數(shù)按單項工程計算。工程主材無論是否計入工程造價,均應計入收費基數(shù)。
司法鑒定業(yè)務以鑒定委托標的額為基數(shù)。
三、估算投資(收費基數(shù)):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批復總投資扣除土地批租(土地價款)、動拆遷費及國內外成套設備生產(chǎn)流水線費用。
四、安裝、仿古建筑工程的清單編制、審核;結算編制、審核的基本費率在上述基準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增加30%。
五、工程預算的編制或審核、工程結算的編制或審核等收費標準不包括鋼筋及預埋件的計算,凡要求鋼筋及預埋件計算的按相應的收費標準另行計算。
六、跨市差旅費按實際發(fā)生,由委托方承擔。
七、計時收費由雙方協(xié)商。
八、咨詢服務費誰委托誰支付。
九、工程竣工結算審核收費,由基本費和效益收費兩部分組成;举M以“送審工程項目造價”為基數(shù)采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算;基本費應按規(guī)定收取,由委托方承擔;效益收費以“項目核減額”、“項目核增額”按費率分別計算,由收益方承擔,審核增加造價的咨詢費由委托方代收益方支付。
十、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服務費由基本收費、效益收費和駐場收費三部分組成,如不需要駐場,則不收取駐場費用。(駐場是指根據(jù)委托方的要求,造價咨詢人員常駐項目現(xiàn)場,且每周不少于3天。)
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收費標準中不包含招投標階段及竣工結算階段的相關收費,如委托方要求從事相關工作,則按招投標階段及竣工結算階段的相應收費標準另行計取。
十一、咨詢服務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增加工作、修改設計、延誤工期等客觀或委托方原因,增加咨詢服務工作量的,其咨詢收費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
十二、實例:某項工程竣工結算審核,送審工程造價為6500萬元(其中安裝工程1300萬),鋼筋2000噸(需另算),核增造價20萬元,核減造價230萬元,合同約定效益收費按6%計算,咨詢服務收費計算如下:
基本費用: 500萬元*1.8‰=0.9萬元
(1000萬元-500萬元)*1.4‰=0.7萬元
(5000萬元-1000萬元)*1.1‰=4.4萬元
( 6500萬元-5000萬元)*0.9‰=1.35萬元
安裝工程系數(shù)增加收費:1300/6500*(0.9+0.7+4.4+1.35)*30%=0.441萬元
核增收費:20萬元*6%=1.2萬元
核減收費:230萬元*6%=13.8萬元
鋼筋: 2000噸*12元/噸=2.4萬元
咨詢服務收費合計: 0.9萬元+0.7萬元+4.4萬元+1.35萬元+0.441萬元+1.2萬元+13.8萬元+2.4萬元=25.191萬元
十三、收費標準的服務內容
(一)投資估算
依據(jù)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編制或審核項目投資估算,并按需作出相應的調整。
(二)設計概算
1、根據(jù)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及初步設計圖紙,完成概算文件的編制,設計概算的編制包括編制價格、費率、利率、匯率等確定靜態(tài)投資和編制期到竣工時的動態(tài)投資兩部分,為業(yè)主提供合理節(jié)省費用的建議;
2、根據(jù)擴初審批意見,完成修正概算文件;
3、當概算總投資超出批準總投資(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時)為業(yè)主提供可能合理節(jié)省費用的建議;
4、根據(jù)需要出席有關工程投資、設計標準、進度安排的協(xié)調會議;
5、體現(xiàn)控制設計概算的方法和途徑。
(三)編制工程預算 、工程量清單、工程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
根據(jù)施工圖紙文件、《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或相關的計價表、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各種措施費、市場要素價格等編制預算或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
(四)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
1、制定造價控制的實施細則,確定控制目標;
2、根據(jù)施工承包合同價、進度計劃,編制承包合同的明細工程款現(xiàn)金流量圖表,根據(jù)工程進度編制工程用款計劃書;
3、參與工程造價控制有關的工作會議;
4、負責對施工單位上報的每月(期)完成工作量月(期)報進行審核。并提供當月(期)付款建議書,經(jīng)業(yè)主認可后作為支付當月(期)進度款的依據(jù);
5、承發(fā)包雙方提出索賠時,為委托方提供咨詢意見;
6、協(xié)助業(yè)主及時審核設計變更、現(xiàn)場簽證等發(fā)生的費用,相應調整造價控制目標;并向業(yè)主提供造價控制動態(tài)分析報告;
7、提供涉及委托咨詢工程項目的人工、材料、設備等造價信息和與造價控制相關的其他咨詢服務。
(五)編制工程結算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按照合同約定的造價確定條款,即合同價、合同價款調整內容以及索賠和現(xiàn)場簽證等事項編制確定工程最終造價。
(六)工程結算審核
1、根據(jù)工程合同相應的建設工程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與計價表、招投標文件、施工圖紙、現(xiàn)場發(fā)生的各項有效證明等,審核工程造價;
2、現(xiàn)場踏勘、計量復核;
3、工程量、工程要素價格及各類項目費用審核確定;
4、編制工程造價審核報告。
(七)工程造價司法鑒定
調查取證,提交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結論報告。
(八)鋼筋及預埋件重量計算
1、按施工圖紙(或竣工圖紙)、設計標準和施工操作規(guī)程計算鋼筋及預埋件重量;
2、提供完整和規(guī)范的鋼筋翻樣及預埋件重量計算書、匯總表。